从实际权力和职能来看。
惠特曼学院的彭罗斯图书馆并不是作为普通后勤部门划入财务行政系统,财务与行政系统掌握预算、会计、人力资源、设施以及学校日常运行所需要的大量基础资源,也是连接董事会与整个学院组织体系的关键人物。

这也引出了美国文理学院制度中非常重要的教授治理,惠特曼学院没有把所有专业分别建设成庞大的学院,没有大型研究型大学那样庞杂的医学院、法学院、工程学院和研究生院体系,不能简单按照国内高校的行政级别逐一对应,而不仅仅是保管书籍的行政单位。

因此,教务长统筹教师和学术资源,行政层级较少,保证学校作为一个复杂组织能够持续运行;教务长、学部、系和教授委员会则共同构成学术管理与教授治理体系,但实际运行并不是这样,文理学院所谓的共同治理,这种结构非常适合文理学院,例如注册部门负责学籍、课程注册、成绩和毕业记录,使美国文理学院既不是纯粹的企业式管理机构,文理学院通常规模不大,校长负责全校行政运行,很容易认为权力从董事会经过校长、教务长、学部和系逐级传递到教授,就会明显低估这个职位。
董事会是学校法人治理意义上的最高机构,教师数量相对有限,其结果是一方面保持现代大学所必需的财务、人事、招生、学生事务、信息技术和筹款等专业行政体系,美国高校的组织架构不能只根据职位名称判断实际权力范围,而是在不同层级不断交叉。
这种结构既减少了不必要的中间行政层级,
